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199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0012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计量管理工作,我国将其转化为GB/T19022.1-1997标准,在国内推广。

  计量合格确认由市质监局受理,并派出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符合规范的,发给《计量合格确认证书》,有效期为5年。 计量保证确认由市质监局受理并派出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符合规范的,报省质监局签发《计量保证确认证书》,有效期为5年,由市质监局送达申报单位。

【关键词快速导航】: 耐热钢不锈钢陶瓷内筒篦冷机耐热钢专利高新技术企业

【产品快速导航】:水泥窑预热器内筒挂板陶瓷内筒篦板篦条锚固钉篦冷机窑口护板窑尾护板密封条盲板回料勺撒料板翻板阀阀板穿孔导板高温喷嘴高温风帽炉底板耐磨衬板炼镁还原罐炉底辊离心铸管料筐料盘坩埚不锈钢

| 更新时间:2011.09.18    查看次数: